
央广网北京12月31日消息(记者 牛谷月)据证监会网站31日消息,证监会就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这是国内资本市场首部专门针对董秘群体的监管规定。
《规则》共三十八条,主要内容如下:
一是明确职责范围,细化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、公司治理、内外部沟通等方面的具体职责。
二是健全履职保障,从信息获取、履职平台、履职救济等多方面提供保障,促进董事会秘书充分依法履职。
三是完善任职管理,提升董事会秘书任职的专业素养及合规要求,禁止可能有职责冲突的兼任,要求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进行审查。
四是强化责任追究,要求上市公司内部定期开展履职评价和内部追责;对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但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,严格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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